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做出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部署,在全省上下形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共识共为,不断推动江西旅游业大跨越、大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旅游人次、旅游收入以平均30%的速度增长,主要旅游指标增长近5倍,在全国的排位大幅前移。在“江西风景独好”品牌的引领下,江西初步构建了“一核三片五城十县百区”旅游目的地体系和“三线八圈”旅游线路框架体系,逐步形成了以高位推动为引领、以品牌塑造为核心、以市场运作为主导、以集群发展为重点、以互利共赢为前提、以提升服务为抓手的旅游发展“江西模式”。
一、高位推动,深化改革
要把江西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必须坚持高位推动,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形成全面加快发展旅游的高度共识。
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全省共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研各地旅游工作,就加快发展旅游业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判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江西Zui大的优势,Zui大的财富,Zui大的品牌,并亲自为江西旅游进行宣传推介。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的发展意见》,从土地利用政策、金融财政扶持、税费优惠政策、消费鼓励政策等方面促进旅游业发展。这些重大举措为旅游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加快形成了旅游业发展上下联动的领导力、产业融合力和区域合作力。
省委、省政府文件中特别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是旅游强省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省直涉旅部门是重要责任单位,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区域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全省各级组织积极呼应旅游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纷纷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支柱性产业,形成了设区市主要领导站在一线谈旅游、抓旅游、推旅游的良好氛围。各市市委书记、市长纷纷发表专门文章,畅谈发展本地旅游的工作思路,召开规格高、规模大的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或工作推进会,出台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将旅游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坚持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作为江西旅游业“顶层设计”的一线实践者,旅游管理机构的职能发挥是关键推力。江西省委省政府把机构职能转变作为旅游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赋予省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市场培育、公共服务、行业监管等方面职能。江西旅游改革为全国旅游改革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重要经验。
基于旅游产业涉及部门多、涉及面广这一特征,建立了由省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等六个部门分管领导兼任旅发委兼职委员的制度;通过行政和市场两种方式,解决庐山、武功山等景区管理体制机制难题,建立大庐山市,推动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成立武功山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武功山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组建江西省旅游集团,将省政府办公厅、省旅发委所管理的可经营的国有资产注入旅游集团,进行市场化运作;深化门票价格改革,先后推进了庐山“一票制”和明月山羊狮慕景区“一票制”。除此以外,全省旅发大会申办制度、旅游强省建设督查机制、旅游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年终全省旅游巡查、游客满意度调查制度等一套旅游产业运行机制成为旅游机构职能转变的有力抓手和生动实践,把统筹产业发展贯穿到旅游工作全过程。